收 费 标 准

 
 



    按委托公司付给受聘人才全年总现金收入的 30%( 即人才年薪的 30%) 收取佣金。一般分二

次付清,即人才面试前付佣金的三分之一,作为猎头服务的工作用金;候选人到岗后 7 天内付清

全部费用。通常在受聘人上任后,我们有 3 个月的担保期,如果候选人在 3 个月内离职或贵公

司有足够的理由解雇,我公司将免费替贵公司物色适合人选,并尽力在三周内完成替补人选工作。

如推荐未能成功我公司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贵公司。